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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渝北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运营”邀标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04日    来源:网络

  为进一步提高妇儿中心美誉度,区妇联拟邀请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活动执行。特邀请具有承接此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围绕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实施区级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妇女群众素质,培养家长教子能力,丰富妇女儿童生活。

  每年为部门妇委会、镇街妇联等12个单位送家风家教、女性提升等课程活动2次,共计24次。

  结合区妇联工作安排和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需要,开展家庭教育沙龙每季度至少1次,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每月至少1次。协助区妇联指导村社区家长学校每年至少开展5次教育实践活动,收集汇总各家长学校活动资料。

  1、活动要求: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阵地,每月形成活动计划,每周按计划开展活动。

  (1)公益课堂全年不少于28次(节假日除外),每次活动人数不少于30人。

  (1)活动要突出妇联元素及宣传效果,达到提升妇联组织影响力,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影响力的目的;

  (2)每次活动需编辑微信在“渝北姐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宣传发动报名,展示活动效果;

  (3)注重人员招募。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宣传活动信息,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注重效果宣传。将活动和经验做法形成综合性报道,一年至少5次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其中家庭家教家风类经验报道至少2次以上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采用。

  (1)活动开展后1日内,要提供活动简报信息,图片至少4张,要求图片质量高,大小不少于2M。活动结束后要求形成活动记录,包括:活动签到表、满意度调查表、活动简报、活动图片、宣传报道、服务对象台账及个案等成册资料。

  3.安排有相应资质、群众口碑好的讲师或心理咨询师到活动中心承接活动,心理咨询师全年不得少于8名。同时具备2-3项专业能力的讲师不得少于3名,便于组织开展综合性的活动。

  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正副本各壹份,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2.投标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如:企业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申报时间:2023年5月4日中午12点前进行申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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