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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新增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 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25日    来源:网络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自2024年8月23日起增加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爱建证券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限制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根据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应通过具备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一级交易商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8月23日起调低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中“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修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1、上述调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4年8月23日起生效。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相关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附件:《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